1月27日,学校与通辽市公安局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通辽举行。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裴志刚,通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宏波,通辽铁路公安处党委书记、处长蒋海春,通辽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满成云以及通辽市公安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仪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通辽市公安局有关警种(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仪式上,裴志刚副院长简要介绍了学校建设发展有关情况,高度评价通辽公安在护航地方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优异成绩。陈宏波副市长对裴志刚副院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对学校办学育人取得的成就以及给予通辽公安的支持帮助表示感谢。双方围绕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生成升级等进行深入交流,并就后续合作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指出,此次校局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战略部署的生动实践,是服务公安工作现代化、推动校局资源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在共建共享、协同育人、融合发展方面迈入新阶段。双方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聚焦人才培养、科研攻坚、实战赋能等维度,深耕全方位、常态化合作,聚力打造高素质公安人才的“孵化基地”、公安理论与科技创新的“科研高地”和服务实战引领教学的“示范窗口”,携手为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谱写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签约仪式上,通辽市公安局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和学校毕业生代表分别发言,表达了对双方合作的良好祝愿和美好期待。

在通辽期间,裴志刚副院长一行参观了通辽市公安局情指中心、侦查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和基础管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