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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群副院长率队赴辽宁省司法厅开展司法鉴定人培训协商工作

港澳金典日期:2026-04-01 港澳金典来源:培训部(继续教育处) 作者:周相全 港澳金典阅读次数:

3月31日,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于群率队赴辽宁省司法厅,就司法鉴定人专业培训工作的规划与实施开展协商座谈。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强主持座谈会,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此次协商座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四化建设”,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推动院校与司法实务部门协同发展。

座谈会上,辽宁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邴楠详细介绍了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的基本情况。她指出,目前全省共有鉴定机构106家,鉴定人1446名,年均鉴定案件量约10万件,但在培训师资力量、鉴定人技术能力及职业伦理教育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亟需完善培训体系。

于群副院长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与专业优势。他表示,作为全国公安院校中唯一的法医学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基地,学校在法医物证、痕迹鉴定等领域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培训经验。学校愿发挥教学科研优势,以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为辽宁司法鉴定行业提供定制化专业培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双方围绕培训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初步达成共识,将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与公安院校的协同合作,构建覆盖技术能力与职业伦理的培训体系。此次协商座谈加强了学校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双方共同推进司法鉴定人培训体系完善、提升司法鉴定队伍能力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